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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以捐赠者姓名或者名称作为学校校名的审批

序号

项目

内容

1

事项名称

民办学校以捐赠者姓名或者名称作为学校校名的审批

2

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3

法定实施主体

宁波市教育局

4

实际实施主体

宁波市教育局

5

责任处室

政策法规处

6

垂直层级

浙江省教育厅/宁波市人民政府

7

横向层级

8

申请人种类

除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和个人

9

法定期限

单独审批

10

承诺期限

30个工作日

11

收费情况

12

收费依据

13

收费标准

14

年检情况

15

设定依据

法律

16

文件名称及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民办学校可以依法以捐赠者的姓名、名称命名学校的校名或者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捐赠者对民办学校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批准,其他民办学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批准,可以以捐赠者的姓名或者名称作为学校校名。

17

申报条件

捐赠者对民办学校发展做出特殊贡献

18

申报材料

学校申请报告,捐赠者事迹,捐赠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捐赠财产清单及证明

19

受理地点

宁波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宁波市解放北路91号)

20

办理流程

民办学校提交材料-受理-经办人初审-处室负责人复审-局长或分管局长审定-送达批准文书(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21

咨询/联系电话

87183376,87186097

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3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24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25

审核程序

经办人受理-初审-处室负责人复审-局长或分管局长审定

26

责任部门(处室)

政策法规处

27 办事时间 夏令时间:早上8:30~11:30 下午:14:00~18:00
冬令时间:早上8:30~11:30 下午:13:30~17:30

28

信息索引号

330200-004-B05010-20080125-4

29

表格下载

30

许可投诉

(1)投诉电话:87191191
(2)网上投诉:http://www.nbedu.gov.cn/wsbs/jdts.asp
(3)投诉时限:半年。
(4)投诉反馈方式和时限:电子邮件或电话,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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