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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办学校招生广告和简章备案 |
项目 |
内容 |
事项名称 |
民办学校招生广告和简章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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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别 |
非行政许可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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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实施主体 |
宁波市教育局 |
实际实施主体 |
宁波市教育局 |
责任处室 |
行政审批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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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 |
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和义路129号) |
咨询电话 |
(0574)87191191 |
审批层级 |
市本级终审 |
审批关联部门 |
本部门单独审批 |
办理时限 |
法定时限:无
承诺时限:当场备案或3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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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情况 |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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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或实施的主要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一条: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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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
依据的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七条 |
| 申报条件内容 |
经批准正式设立,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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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依据的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一条: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 |
| 申报材料内容 |
民办学校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及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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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载 |
宁波市社会力量办学招生广告备案表 (范本)
(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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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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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后监管措施 |
日常检查 举报监督 教育培训 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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