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咨询”栏目受理个人和单位在对我局办事过程中有关法规、政策、程序等问题的咨询。一般问题我局将在1~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情况复杂的会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7个工作日。内容较复杂的,无法在7个工作日回复的,将告知来件者。本栏目答复是一种指导性意见,不具有法定效力。具体问题要通过法定途径(诉讼、复议、信访等)解决。
二、您的问题提交后,您将获得一个办事序号,请务必妥善保管。您可在本栏目上方相关位置内输入办事序号,了解办理情况和答复意见。
三、请勿重复提交问题,如果您重复提问,我们将只受理您若干问题中的一个。
四、不属于本栏目受理范围,且不适合公开的问题视为无效问题,本栏目管理人员有权对此删改并不再告知。
五、“网上咨询”办理流程:
群众来信->宁波教育局办公室受理->领导批示->相关部门办理->回复来信
六、“网上咨询”处理方式:
(一)来信内容涉及我局工作意见和建议的,交办公室主任批办,呈局领导审阅或转相关处室处理。
(二)来信内容涉及相关部门业务的,由办公室交相关部门办理。
(三)来信无实质内容的,由办公室按统一格式直接回复。
七、“网上咨询”监督电话:0574-87183287。
八、建议反映类问题请向本网站“局长信箱”栏目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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