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投诉”栏目是我局为方便公众监督我局工作效能而提供的投诉渠道,我局纪委、监察室负责答复相关问题。
一、受理范围:本栏目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我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工作效能不满、工作人员态度不端正的投诉。
二、处理时间:一般问题我局将在1~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情况复杂的会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7个工作日。内容较复杂的,无法在7个工作日回复的,将告知来件者。
三、您的投诉提交成功后,我局工作人员会在工作日内及时接收,请勿重复提交投诉,如果您重复提交,我们将只受理您若干投诉中的一个。同时您将获得一个办事序号,请务必妥善保管。您可在本栏目上方相关位置内输入办事序号,了解办理情况和答复意见。
四、不属于本栏目受理范围的问题视为无效问题,本栏目管理人员有权对此删改并不再告知。
五、“网上投诉”办理流程:
群众来信->宁波教育局办公室受理->领导批示->相关部门办理->回复来信六、“网上投诉”处理方式:
(一)来信内容涉及我局工作意见和建议的,交办公室主任批办,呈局领导审阅或转相关处室处理。
(二)来信内容涉及相关部门业务的,由办公室交相关部门办理。
(三)来信无实质内容的,由办公室按统一格式直接回复。
七、“网上投诉”监督电话:0574-87183287。
八、建议反映类问题请向本网站“局长信箱”栏目提交。
九、对我局相关职能处室办事过程中的有关法规、政策、程序等问题的咨询请向本网站“网上咨询”栏目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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