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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箱说明   我要写信   信件查询     热点咨询
  “局长信箱”栏目公众与我局沟通交流的重要渠道,是我局公众互动工作的组成部分,您的来信我局将按照一定的程序处理,并在一定的时限内向您反馈处理结果。
  一、受理事项
  您对我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可以提出事项。
  二、不予受理事项
  1、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我局提出。
  2、如果您是向我局投诉,请直接向本网站的“网上投诉”栏目投诉。
  3、如果您是对我局相关职能处室办事过程中的有关法规、政策、程序等作咨询,请直接向本网站的“网上咨询”栏目提交问题。
  4、如果您对我局有什么好的建议和意见,请直接向本网站的“我为宁波教育献一策”栏目提交。
  5、其他有关推销、邀请等本栏目管理人员认为不应该受理的事项。
  三、写信须知
  1、您在写信活动中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社会公德,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2、本栏目受理处理工作不完全等同于信访工作,因此受理处理的程序和方式有所不同。
  3、如果您重复投信,我们将只受理您若干来信中的一封。
  4、写信时应说明请求、事实和理由,内容完整、表述清楚,就事论事、详略得当,要避免分成几封信进行表述以及语言过激、出言不逊,同时请不要用链接网页或下载其他媒体报道的形式代替写信。
  5、写信后请留下您的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电子信箱等,以便我局在处理时可以更好地与您联系。
  6、提交信件成功后,我局工作人员会在工作日内及时接收,请不要再重复提交。同时您将获得办事序号,请务必妥善保管。您可在本栏目上方相关位置内输入办事序号,了解信件办理情况和答复意见。
  7、一般信件处理答复的时限为1~3个工作日;情况复杂的会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7个工作日。内容较复杂的,无法在7个工作日回复的,将告知来件者。在规定办理的期限内,就同一事情和要求请不要再重复提交。
  四、局长信箱办理流程:
  群众来信->宁波教育局办公室受理->领导批示->相关部门办理->回复来信
  五、局长信箱处理方式:
  (一)来信内容涉及我局工作意见和建议的,交办公室主任批办,呈局领导审阅或转相关处室处理。
  (二)来信内容涉及相关部门业务的,由办公室交相关部门办理。
   (三)来信无实质内容的,由办公室按统一格式直接回复。
  六、局长信箱监督电话:0574-87183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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